聽說自我出生起,我就是一個不願意在晚上睡覺的嬰兒,
媽媽總是抱怨我很難帶,不過這說明了我是一個天生的夜貓子。

的確,我的人生是屬於夜晚的,
我總是認為夜深人靜的夜裡才是真正能夠做事及安靜思考的時刻,
玩耍,一樣的,是理所當然的一種夜生活;
每當萬人皆睡我獨醒的時候,彷彿有著那種「整個城市都臣屬於我」的錯覺。
而白天??自然是用來睡覺的,
對我而言,太陽一向具有很好的催眠作用。

但是現在,我要正式宣告:
我這個過慣夜生活的人要暫時脫離夜貓子的行列!!
這個宣言的困難度簡直比得上那種「我要在30歲之前把自己嫁出去」之類的天馬行空的宣言,
要一個前輩子是吸血鬼、此生屬蟑螂的人在一大早起床面對陽光,
簡直是一種慘如凌遲的虐待!!

那麼為什麼我要這麼做呢???
絕對不是為了我的健康~~我大概是慢性自殺的具體實行者!!
那麼到底是為了什麼呢??
因為-------
這學期我教的課是早上九點半開始的!!!
(他XX的--公開場合罵髒話是不對的,但這就是我的心情!!)
若是我自己修的課,我絕對不會傻到去拿早上的課,
若是迫不得已要拿早上的課,頂多蹺給他死也懶得去上課。
但是基於一個當老師的責任與義務,我總不能蹺掉我自己教的課吧?!
於是我只好很認命的早上爬起來上課。

因此從這個星期起,我開始過起了一種很“健康”的生活--
每天早上最遲八點半起床(有教課時是七點四十五)
然後直接(或教完課後)去健身中心運動,
吃完中餐後小事休息,
下午留在學校唸書,
晚上回家頹廢。

這樣的生活已經持續三天了,
後遺症就是:每到12點我就無可避免的想睡覺。
而我總是捨不得睡啊!!
想想,晚上12點簡直是一天中最精華的時段哪!!
就這麼睡覺實在太可惜了。
不過我還是會忍痛堅持下去的,
為了我那該詛咒的早上的課,以及那個更該詛咒的、即將來臨的博士資格考。

再見了!!我的夜貓族生涯!!
在堅持了29年又一個月後,我將揮淚與你告別。

陽光!!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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