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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為本人在某公開論壇上回應他人的文章,稍做修改後貼於此處,以充版面。)


身為一位活在這個世紀、年近三十學歷又不算低的女性,還是能感受到台灣社會當中在態度及約定俗成的觀念下對女性的物化及貶抑。從小我們女生常常聽到的"女生該如何如何"之類的話,其實就是在把傳統觀念下對理想女性的典範傳達到下一代身上。當然比起歷史上要求"三從四德"、"舉案齊眉"、"貞潔牌坊"的年代來說,現在的台灣社會已經開放太多。不過不可否認,我們對女性的某些要求仍是被傳統觀念影響的:例如所謂當一個"好媳婦"的定義、離婚時法院判孩子監護權時女方的劣勢等等。以我個人的觀念,所謂的"出嫁"、"傳宗接代"、"孩子隨父姓"之類的論述或行為,都是屬於父權思想的具體展現。

在法律等等的客觀條件上,台灣的確稱得上有考量男女雙方的權益,不過觀念、習俗、及文化不見得能夠反映出此類的平等觀念。我聽過的某些例子包括了:因為嫁給獨子,年輕夫妻兩人卯起來生小孩,就為了生兒子(不過最後連生了好幾個女兒,還是沒生到兒子);母親催女兒趕快結婚,因為太老了還不結婚會讓父母沒面子;男女雙方離婚後,男方擁有孩子監護權且拒付贍養費,而女方申訴無門。這些都是二十一世紀的台灣還在發生的事,而我們是否已經對這些社會現象習以為常而失去批判的能力了呢??

自然男性朋友也會抱怨社會對男性的不平等,從小他們就被教導"男孩子不可以哭"、"男孩子要堅強"等等,這些都是在限制男生的性格發展,同時也隱藏了社會對男性身份的一種期待。當提到交往或結婚時,男性則是會被女性以車子房子銀行存款之類的外在條件來評斷這個人"有沒有出息"。因此,當父權思想在貶抑女性時,女性自己也在以物質條件物化男性,女性甚至可能在這種物化的過程當中自己幫自己強調了一種"從屬"的地位。當這種依附的地位一旦確立(此處所言的"依附",並不一定是財產等物質條件上的依附,而是心態上以男性為主體的依附),女性又有什麼權利大聲疾呼兩性平權呢??

其實在兩性問題上,我認為其中的關鍵不在於批評台灣男性女性的地位到底誰比較高,而是在於討論如何追求真正的男女平權。有些人可能會認為,相較於其他國家,台灣的女權意識已經很高漲了。此話誠然沒錯,畢竟比起許多回教國家或相近的亞洲國家來說,台灣的確給女性比較多的發展空間,連美國的的社會都還存在著冠夫姓的習俗呢!!但是因為傳統文化與社會習俗的影響,以及以男性主導的社會體系有意無意的縱容之下,台灣女性在家庭的地位、工作權以及參政權上面仍是受到諸多的限制。一個與男性相較之下相等甚或更有能力的女性,需要花更多的時間與精力來證明自己的價值,這種情況就是一種不平等,而只要這種不平等存在的一天,台灣的女性就應該努力的奮鬥以追求真正的男女平權。

男女雙性在自然條件上本來就不平等,追求兩性平等並不等於表面化或齊頭式的假平等,或者是讓女權凌駕於男權之上,進而形成一種大女人主義。真正平等的意義在於尊重男女雙方由於自然條件所形成的差異,改正以男性為主導地位的社會及家庭體系,讓男女雙方對自己的性別都感到驕傲及舒適,並且能夠享受平等的權利及義務。

我不認為台灣目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不過的確在往這個方向前進,所以還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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